人的思维运动具有简化和压缩的性质

       任何事物都是具有规律的, 同样思维活动也不例外, 其产生、运动和发展都是有规律可循的。归纳起来, 思维的规律性主要有四点:

       客观

       思维内容的根源和发展动力都是客观世界。主观的思维规律与客观世界的运动规律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这是因为:

       其一, 人类思维的产生和演化过程是客观的, 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它随着劳动和语言交往的不断发展而发展, 与人类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同步。

       其二, 思维是世界一切活动在人脑中的反映, 思维的内容来源于客观物质世界。从思维形式上看, 它是主观的, 但从思维内容上看, 它是客观的。

       其三, 思维规律和物质世界规律, 都遵循辩证法规律。在本质上, 它们是一致的。

       特殊性

       虽然思维规律与客观世界的运动规律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但与客观物质世界规律相比较, 思维作为人的一种心理活动, 仍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

       第一, 思维具有意识性。思维规律存在于人的意识之中, 它通过实践中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矛盾运动而形成, 并通过思维元素, 运用思维形式和思维方法表现出来, 它不同于物质运动的规律。

       第二, 思维具有自觉性。客观世界的规律是自发的, 人们只能认识和运用它, 但不能消灭和违背它。而人的思维运动则是在意识支配之下的自觉性运动。

       第三, 思维具有逻辑性。思维反映客观事物不是直接的、完全的描述, 而是在实践基础上运用概念、范畴构成逻辑体系, 来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及规律。同客观物质运动相比, 人的思维运动具有简化和压缩的性质, 它是以逻辑形式再现客观事物运动规律的。

       第四, 思维具有能动性。人脑思维反映和把握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不是消极的、被动的, 而是积极的、能动的。思维能将直观、个别、表面和偶然的东西抽象概括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并能超越有限的经验引申出无限的认识。思维不仅能认识客观现实, 而且能超越现实, 具有科学预见性。

       层次

       思维规律是有层次的。第一个层次是形式逻辑, 它是从形式上概括和总结思维规律; 第二个层次是辩证思维, 它是从思维内容和形式的结合中揭示出思维的辩证本性和思维的辩证规律。

       辩证

       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 人们应用辩证的眼光看待问题。而思维规律的辩证性实际上是辩证法在思维领域中的具体表现。其一, 应了解和把握辩证规律与辩证法规律的一致性。其二, 应了解和把握辩证思维规律。其三, 还要理解和把握辩证逻辑规律和形式逻辑规律相辅相成的关系。

       出现了逻辑应用研究的高潮

       在纯逻辑这一层面上, 还有一种较为特殊的逻辑, 即元逻辑, 元逻辑是以逻辑本身为研究对象的元理论, 是关于" 逻辑的逻辑" , 它是刻画、研究逻辑系统形式面貌与形式性质的逻辑学科, 研究诸如逻辑系统的一致性、可满足性、完全性等等。因此, 元逻辑本身也是逻辑, 是一种超越逻辑( 对象逻辑) 的逻辑。

       这样, 我们可以将纯逻辑再分成元逻辑与理论逻辑, 理论逻辑也就是指元逻辑之外的纯逻辑部分, 它是逻辑学的主体部分与基础部分。

       以上面的论述为基础, 我们便可以将逻辑分成元逻辑、理论逻辑与应用逻辑三个层面。

       谈到应用逻辑, 我认为有必要谈一谈" 应用逻辑" 与" 逻辑的应用" 之间的关系。目前在我国逻辑界, 也出现了逻辑应用研究的高潮, 很多的逻辑学者将逻辑理论应用于各个具体领域, 形成了诸如" 经济逻辑" 、" 法律逻辑" 、" 刑侦逻辑" 、" 诉讼逻辑" 等等学科。这当然是一种可喜现象, 但是, 我认为, 这些研究都还只是属于逻辑的应用而不是真正的应用逻辑。

       这也就是说, 应用逻辑与逻辑的应用是有区别的。依我看, 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逻辑的应用强调的是" 应用" , 而应用逻辑则要求形成系统的" 逻辑" , 因此, 只要是将逻辑原理( 不管是系统的还是零散的) 应用于某一学科或某一领域或某一个具体问题, 均可谓之逻辑的应用。但应用逻辑则不同, 首先, 它要求将逻辑原理( 主要是现代逻辑理论) 系统地而非零散地应用于某一学科或领域, 其次, 它要求在应用中形成逻辑系统特别是形式系统。因此, 一门真正的应用逻辑, 必须是一严格意义下的现代逻辑分支, 它应该是现代逻辑而非传统逻辑的。

       基于这一认识, 可以说, 逻辑的应用是应用逻辑的一个较低层次, 而应用逻辑则是逻辑的应用的高级阶段或完成阶段, 任何应用逻辑都是逻辑的应用, 但并非任何逻辑的应用都可以称之为应用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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