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于曹魏的将领毋丘俭起兵造反时

       一个人有了一定的才气, 自然身价倍增。但这并不是骄傲的资本, 也更不能因此而自恃清高, 目无下尘, 或不把别人放在眼里。要知道, 任何人都有被瞧得起和被尊重的需求, 否则恃才傲物, 目中无人, 到头来可能因此而得罪了他人, 断去了自己的后路。嵇康是魏晋风流名士竹林七贤的突出代表, 也是魏晋之际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和音乐家。他喜好老庄, 卓然不群, 傲骨铮铮, 愤世嫉俗。正是这种与世人格格不入的个性决定了他一生悲剧性的结局。

       钟会是魏国大臣钟繇的儿子, 司马氏新贵刚一得势, 他立即伏首依附, 成为司马集团的重要人物。他对玄学颇为爱好。有一天, 他带众宾客衣冠锦绣、乘骏马特地去拜访嵇康。嵇康非常精于锻铁, 在宅内的大柳树下挥臂扬锤干得正欢, 盛夏酷暑, 汗流浃背, 却显神情怡然。竹林七贤之一的向秀在一旁鼓风。钟会一行人浩荡而来, 嵇康非但不辍工相迎, 连他们到后站立身边时也毫不理会, 视若无睹, 仍兀自丁当不止, 仿佛锻铁真是件其乐无穷、令人不忍罢手的大事。

       钟会久闻嵇康的怪异言行, 又是专程前来讨教, 初也不以为忤, 与众宾客垂手默立一旁, 静静等候。谁知一等就是一个时辰, 而嵇康仍挥锤如初, 丝毫无停歇之意。钟会心想, 能让我这么耐心等一个时辰的, 世上恐怕别无二人了, 嵇康你也太张狂了。心下快快不乐, 正欲打道回府, 却不料一直不曾言语的嵇康在这时竟开口说道:" 何所闻而来? 何所见而去? " 这话不说倒也罢了, 钟会一听恨从心底起:你小子当着这么多宾客的面给我冷脸我也就忍了, 你非但无丝毫歉疚, 竟还敢出言讥讽揶揄我! 钟会强压怒火, 硬邦邦扔下了句" 有所闻而来, 有所见而去" 拨马就走。嵇康过后并未将此事放在心上, 而钟会却一直耿耿于怀, 伺机报复。后来吕巽、吕安兄弟的纠纷终于让其遂了心愿。

       吕巽和吕安都是嵇康的好朋友。有一天, 一直垂涎于吕安妻徐氏美貌的吕巽, 趁吕安外出之时, 竟灌醉了弟妇将其奸污。事情败露, 吕安非常愤怒, 意欲与丧尽人伦的兄长对簿公堂。作为两兄弟好友的嵇康自然不愿见到二人不可收拾的结局, 竭力从中和解, 暂且平息了干戈。岂料事隔不久, 吕巽竟然恶人先告状, 诬说吕安不孝, 虐待老母, 并诽谤中伤吕安。由于吕巽是钟会的红人, 吕安有口难辩, 竟身陷囹圄, 被判处发配边地。吕安激愤难抑, 上诉申冤, 言辞中提及嵇康。嵇康向来耿介, 仗义忘危, 挺身陈述事情的来龙去脉, 因此也牵连入狱。曾被嵇康冷落戏弄的钟会大喜过望, 欲就此置之死地而后快。他在司马昭面前进谗说:忠于曹魏的将领毋丘俭起兵造反时, 嵇康曾企图响应, 并且嵇康、吕安等人平时言论放肆, 菲薄汤武, 攻击名教, 为帝者不容, 应予除灭, 以正风俗。司马氏对嵇康批评政治的激烈言论也早就不满, 钟会这一搬弄口舌正中下怀, 杀心顿起。魏元帝曹奂景元三年, 嵇康被杀于洛阳东市, 不能不说这是一个令人扼腕于墓道的悲剧。恃才傲物者多半是身怀一些常人所不及之本事的人, 有的恃才傲物者是出于性格清高, 有的则是故意与人" 叫板" , 但不管是属于哪一类, 恃才傲物、不把他人放在眼里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

       法律实践及法律意识之间

       辩证唯物主义不但承认人的主观因素以及法的内部诸要素的相互作用对法的发展的影响, 而且更能从社会发展的物质动力方面寻找原因。

       从法的内部来看, 法的内部诸因素在正常情况下是相互适应的, 形成一个内部和谐一致的体系。而在社会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时, 这种内在的和谐一致将会被打破, 法律规则、法律实践及法律意识之间将会发生矛盾。经济状况的变化往往首先影响人们法律意识的变化, 从而使法律意识与法律制度的其他构成因素发生矛盾。统治阶级为了调整这种矛盾, 有时不是直接修改、变更法律规则, 而是通过法律实践的变化, 通过法律解释、类推等方式来达到调整的目的。这又使法律实践与法律规则发生矛盾。在我国当前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法律制度内部各个因素之间的不协调, 也属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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