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具备这一点

       爱默生说:" 缺乏热诚, 难以成大事。" 热诚并非与生俱来, 而是后天的特质。

       备受奥格曼狄诺推崇的" 经营之神" 松下幸之助常常对处在各个岗位上的负责人这样讲:" 作为负责人、领导者, 不是每个方面或在专业技术上都能指导的。然而, 由于你处在领导的地位上, 你还必须领导, 必须管理。在这种情况下, 什么是重要的? 那就是对你所在部门的经营要比谁都更有热心, 不能亚于任何人。知识、才能不及别人是可以的, 因为优秀的人才很多。不及人家是常有的事, 但是, 做好这项工作的热情你应该是最高的。这样大家就会行动起来。如果不具备这一点, 做部长就不合格了。"

       " 我对事业上的热情不亚于任何人, 能够让每一个人都发挥出所具有的力量, 所以我能够长期胜任重要职务。"

       那么该怎样培养自己的热诚呢? 拿破仑希尔建议我们采取以下行动:

       制定一个明确目标。

       清楚地写下你的目标、达到目标的计划, 以及为了达到目标你愿意做的付出。

       用强烈欲望作为达成目标的后盾, 使欲望变得狂热, 让它成为你脑子中最重要的一件事。

       立即执行你的计划。

       正确而且坚定地照着计划去做。

       如果你遭遇到失败, 应再仔细地研究一下计划, 必要时可加以修改, 但别因为失败就立即变更计划。

       与你求助的人结成智囊团。

       断绝使你失去愉悦心情以及对你采取反对态度者的关系, 务必使自己保持乐观。

       你应将热忱培养成一种习惯, 而习惯需要不断的巩固。

       抱持着无论多么遥远, 你必将达到既定目标的态度, 自我暗示是培养热忱的有力力量。

       随时保持积极心态, 在充满恐惧、嫉妒、贪婪、怀疑、报复、仇恨、无耐的世界里, 需要积极的思想和行动。

       如果认为你的热诚应该发生作用, 而它却跟不上你在执行其他原则方面的进度时, 你可以利用拿破仑希尔总结的下面一些简单的练习来刺激你的热诚。

       热诚的行动

       这个建议是必要的。你以热忱的态度参加会议, 自信地和他人握手, 以明确的言词回答问题, 坚定地主张你的观念和建议所具有的价值。理想的情况是以自己的热诚, 使这些行为都变成自动自发的反应, 如果你能有意识地执行这些行为的话, 你将会看到积极结果, 而这又会再燃烧起热诚的火花。

       热诚的日志

       当你的热诚高涨时, 可将它记在记事簿里, 记录激发热诚的环境, 以及因为热诚而表现出来的举动:你因为被激励而展开行动了吗? 你解决问题了吗? 你说服某人了吗? 同样的, 在记事簿中记入你的明确目标和达到目标的计划, 每当你的热诚高涨时就把它记下来。这不但会提醒你出现热诚的原因, 同时也能使你回顾一下热诚所带来的好处。热诚就像一个螺旋, 它会向内转或向外转, 也会上升或下降, 使你的热诚循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当热诚的螺旋转错方向时, 不妨回顾一下你的记事簿。

       做一些" 办得到" 的工作

       在某种程度上" 办得到" 的工作就像是拐杖一样, 但如果你不出门, 拐杖对你是不会有什么帮助的。" 办得到" 的工作, 是你知道你能做得既好又快的工作。你应该设法使它和你的明确目标发生关系, 以使它能帮助你导引并且控制你的热诚。

       例如你有一家五金行, 虽然你的责任不是照顾销售柜台, 而是在后面的办公室中处理业务, 但你却很清楚你对于销售工作是多么的感兴趣, 这个时候你不妨站到销售柜台边卖一些东西, 以重新振奋一下你的热诚。

       旅游者购物时有哪些基本权利

       旅游者首先是消费者。消费者是指因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或单位。消费分为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 而消费者的活动仅指个人为生活需要的消费行为。旅游者在购买旅游商品和接受服务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享有以下权利:

       1 .安全

       消费者的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消费者进行消费行为时, 首先要考虑商品的安全因素。如果商品对生命、财产存在不安全因素, 消费者就不会去购买。反之,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安全的标准。

       2 .知悉

       消费者的知悉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 可以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情况。

       旅游购物常常发生在旅途中或旅游景点内, 旅游者容易忽视对上述情况的了解, 发现上当受骗时已经离开了旅游地, 所以提醒旅游者在购物时一定要注意行使自己的知悉权。

       3 .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 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 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商品或者接受不接受某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 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消费者的需求和个人愿望不同, 因此对商品或服务的要求也不同, 消费者有权按照自己的要求选择满意的商品或服务。

       消费者只有在了解了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以后, 才能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应该说, 消费者主观上应该是在完全是自愿的, 没有受到任何其他人的干涉和强制的情况下, 才能体现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4 .公平交易

       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旅游商品和接受服务时, 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等公平交易条件, 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市场交易的规则是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 诚实信用。商品的质量反映了商品的优劣程度, 对保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价格是商品或服务的价值体现, 只有等价交换, 质价相符, 才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有些经营者采取强制交易的办法, 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 这种行为违反了公平交易的原则, 消费者有权予以拒绝。

       5 .获得赔偿权

       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 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有权获得赔偿的人包括商品的购买者, 商品的使用者, 接受服务的人以及第三人。所谓第三人, 即其既不是商品的购买者, 也不是商品的使用者, 而是由于别人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其他人。

       消费者除了接受经济赔偿, 还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 要求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经营者承担赔礼道歉、恢复原状、修理、重做、退换、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责任。

       6 .结社

       我国宪法规定, 公民有结社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消费者同经营者在法律上处于平等地位, 但是, 由于消费者是分散的个人, 经营者是具有一定势力的组织, 所以, 消费者相对经营者来说, 处于劣势地位。消费者对商品知识的了解非常有限, 常常凭借广告、说明书来进行判断, 消费者团体的作用就是指导消费者的消费行为, 介绍有关的商品和服务的知识, 对商品经营者和服务者进行监督, 并且在发生纠纷时, 及时进行调解解决问题, 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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