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共书记赫鲁晓夫自恃聪明
在有些交涉中, 看似愚笨的一方往往占到便宜, 言语笨拙的往往胜过口齿伶俐的。尤其是在求人的交涉中, 聪明人往往采取一种" 低姿态" 。
1 9 5 6 年, 美苏最高领导人谈判。苏共书记赫鲁晓夫自恃聪明, 美国总统艾森豪成尔深藏不露。两人形成鲜明对照。
在谈判过程中, 艾森豪威尔自始至终表现得懵懵懂懂, 糊里糊涂, 每当赫鲁晓夫刚说完, 他总是事先看看国务卿杜勒斯, 等杜勒斯递过条子来后, 才开始慢条斯理地回答。赫鲁晓夫认为自己作为苏联领袖, 当然知道任何问题的答案, 而无须借助他人。因此, 口若悬河, 夸夸其谈, 看到艾森豪威尔" 迟钝" 、" 无能" 的样子, 当场讽刺地问道:" " 在美国谁才是最高的领袖? 是艾森豪威尔还是杜勒斯? "
从表面看来, 赫鲁晓夫显得非常机敏、果断、博学, 而艾森豪威尔却显得优柔寡断, 缺乏领袖气概。但事实上却正相反。美国总统是大智若愚, 而赫鲁晓夫是大愚若智。艾森豪威尔采取" 扮痴卖傻" , 在谈判中至少有三点好处:一是示弱骄敌, 诱使对方暴露自己的意图; 二是可以赢得充分的思考时间; 三是能及时获得助手的忠告。
法学研究的兴旺发达
法哲学在我国是一种什么情况呢? 有两点可以肯定:第一, 在我国理论界, 法哲学似乎从来就是法学的一个分支, 这从我国最近二十几年法学教材的编写中就可以看出来。第二, 我国理论界一直是把法哲学与法理学区别对待的, 这可以从我国哲学界和法学界的学者们的研究视野和方法中得出结论。比较知名的法学学者, 如郑永流、舒国滢、张文显、吕世伦等, 一直对二者分别加以表述。然而问题是, 把法哲学归属于法学这个大的门类符合法哲学本身的性质吗? 这是值得质疑的。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 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由于当前哲学界对法哲学的关注和研究还远远不够; 二是由于最近二十多年来以美英为主导的全球化的影响。笔者认为, 从理论上来讲, 法哲学更应归属于哲学而非法学, 这从上述对法哲学研究对象的阐述中已经可以得出结论; 况且, 从现实情况来看, 既然法哲学与法理学在我国只是同一内容的两张皮, 那么对法哲学进行内容重构, 使之从法学这个大的门类之下独立出来并回归哲学就显得很有必要了。
目前的要务是, 我国哲学界应该加强法哲学的研究, 使法哲学真正建立在哲学的基础之上, 使法哲学从身份上" 回家" , 真正成为哲学的一个分支。果真如此, 则不仅是我国哲学界的幸事, 同时也必将促进法学研究的兴旺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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