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包含了自组织的过程

       法制体系的有序性体现在自组织过程与他组织过程

       一方面, 党和国家决定进行法制建设, 出台法制建设的方针政策, 修改司法机关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 是一种他组织过程; 另一方面, 司法机关自己制定改革纲要或实施意见, 推行检务公开、审判公开、审判回避、竞争上岗, 选拔主诉检察官、审判长和主审法官, 进行审判方式改革, 则是一种自组织过程。

       我国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要求司法机关必须严格依法办事, 同样, 进行法制建设也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由此决定了法制建设主要是一个他组织过程, 即法制建设是对现行司法制度的改革, 应当由国家立法机关通过修订司法机关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以及诉讼法的方式逐步地、有序地予以推进, 在相关法律修订后, 司法机关再依照法律进行改革; 在法律未修改之前, 司法机关只能在一个或几个地区进行改革试点。但不可否认, 在这些他组织过程中, 也包含了自组织的过程, 如建立司法职业道德规范, 提高法官、检察官素质, 增强司法审判的透明度等, 均同时需要司法机关的自我组织和实施。很显然, 只有把自组织的有序性与他组织的有序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法制建设才能取得成功。

       小论孝的两重含义

       《说苑》讲了个小故事:" 韩伯瑜有过, 其母笞之泣, 母曰:' 他日未尝泣, 今何泣? ' 对曰:' 他日得笞, 尝痛; 今母之力不能痛, 是以泣也。" , 不知是否人人皆有挨母亲打的经历? 但在小的时候, 细皮嫩肉的, 无论被打在哪里, 都会痛。一旦母亲老了, 没有力气了, 你也是粗皮粗肉的了, 母亲再打你, 也就打不痛了。韩伯瑜被打痛时从来没有哭过, 被打不痛时反而哭了, 所以母亲奇怪, 就问他; " 当初娘打你没见你哭过呀, 如今娘老了, 没点儿力气了, 打不痛你了, 怎么就哭了? "

       其实, 韩伯瑜此时的挨打, 已经感受到母亲年龄的衰老、体力的微弱, 自己虽皮肉不痛, 心却痛了, 才" 是以泣" 的。从这个细节看得出他对母亲的孝, 感人至深。古人重孝, 今人亦重孝, 是中华民族衍延至今的传统美德。《尔雅》说:" 夫孝天之经也, 地之义也, 民之行也。" " 夫孝始于事亲, 中于事君, 终于立身。" 从人伦观点讲, 由于父母" 抚我育我, 长我畜我, 顾我复我" , 所以尊敬、爱护、赡养他们, 是天经地义的, 是行为举止的起始, 是履公践业的发端, 是安身立命的根本。孝, 对于父母有标准吗? 有。《礼记》上说, " 曾子曰:' 孝他是说礼遇尊敬父有三, 大孝尊亲, 其次弗辱, 其下能养。' " 母是最主要的, 其次才是顺从、不轻慢和赡养。古代哲人们还认为孝有两层大的含义, 首先对父母, 随之还要对" 天下" 负起社会责任, " 爱敬尽于事亲, 而德教加于百姓, 刑于四海, 盖天下之孝也" , 这里讲得很明白, 孝敬父母天经地义, 随着自己能力与位置的变化, 还要把孝惠及百姓与四海。这样的孝才是值得大书特书的。因此, 自古至今, 其中许多大圣贤者, 不仅" 爱民如子" , 而且还要事百姓" 如父母" 。通常意义上的" 父母官" , 是封建社会对地方官员的比喻, " 当官不给民作主, 不如回家卖红薯" , 就设定了官、民之间的责任关系。" 官" , 是责任。这个责任不独施之于" 刑" , 即法律目的, 归底结底是亲, 是孝。最近播放的电视剧《天下粮仓》中的江苏巡抚卢绰、刑部侍郎刘统勋, 就突出体现了他们" 履公践业" 的爱民立场。《新民晚报》上说, 长沙市市长谭仲池坚持以德立业, 以真立言。最近他在讲述自己的为官之道时说, 要始终如一地做到:" 淡泊为怀, 守土有责, 亲民如父" 。想当初, 身为县委书记的焦裕禄, 来到一位老农的病榻前, 老农问:" 你是谁? " 焦裕禄答:" 我是您的儿子。" 伟大的革命家邓小平同志说" 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 , 肺腑之语, 感天动地, 看到荧屏上《邓小平》篇头, 即有热泪涌动。

       无论官民都要首推一个" 孝" 字, 还要贯穿以" 礼" 。孔子说:" 生事之以礼, 死葬之以礼, 祭之以礼。" 《常回家看看》, 每月或每年拿上俩钱, 是不够的。" 慈乌反哺" 的典故, 对干社会上的人而言, 是一个极低的标准。但是, 就有连乌鸦对待母亲的标准也达不到的。《重庆法制报》登了这么条消息:《十余" 二奶" 包起来? 一个老母养不得》, 看这题目, 就让人齿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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